各学生班级: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学生修读学分学费的核对工作,现将本科生修读学分的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核对对象为在校本科学生(不包括留学生),统计的学分历年修读总学分数,包括课堂教学、实践环节、第二课堂、重修、二次修读,以及放弃修读、不及格课程、取消考试资格课程、放弃考试、旷考课程等,免修学分不作统计。

2、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通过选课名单查询”和“学生成绩查询”菜单核对,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学生需认真核对各项学分数,本次核对的修读学分将作为学费收缴的依据

3181920级学生请注意,本次学分结算数据导出时间点为2021518日16:30,即短学期选课结束后,有部分同学后续有退补选等特殊情况,下次学分结算时统一处理。

4、各学院通知学生认真核对修读的各类学分数,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如对自己所修学分数有异议,以班级为单位将情况汇总后交学院教学办审核学院教学办仍然无法审核的,请在5月31日前交教务处选课中心116室再次核准。

 

 

○二一年月二十五


 

  • 附件【附件1:教务系统选课学分核对操作流程.doc】

  • 附件【附件2:17级学分汇总.xls】

  • 附件【附件3:延长学制学分汇总.xlsx】

  • 附件【附件4:19级专升本学分汇总.xls】

  • 附件【附件5:18级学分汇总.xls】

  • 附件【附件6:19级学分汇总.xls】

  • 附件【附件7:20级学分汇总.xls】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