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郑诚等225名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浙财院教〔2007〕004号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报经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同意郑诚等
225名学生自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开始,从原专业转出,转入批准的专业学习。
请各二级学院(部)、处室自教务处发文后的一周内,及时办妥学生教学档案的交接手续。
附件: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一览表
二〇〇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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