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立项文件精神及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决定对2015年立项的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15年立项的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均需参加本次中期检查,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依据与标准

    1.《关于公布2015年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浙财大教〔2015〕10号)。

2.项目申请书。

    三、办法与程序

    1.项目负责人请填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表》(附件2),报学校教改项目管理部门留存。

    2.10月份组织项目中期汇报交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2015年立项的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中期检查合格的,到规定结项时间后,可申请结项,没有经过检查的项目不予结项。

    四、材料要求

    相关学院(部)请于10月15日前将《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表》(附件2)一式5份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连同电子版报学校教务处。

    联系人:张少华; 电话:87557065; 电子邮箱:zsh@zufe.edu.cn。

    附件:

    1.2015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名单

    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表》

 

教务处

2016年9月11日

  • 附件【1. 2015年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名单.docx】

  • 附件【2. 教育教学研究专项招标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表.doc】

 

 

 

 

上一条:关于对2015年立项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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